智能软件、机器人构件及核心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其他方向,须实行分类、分方向申报。
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 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每校的项目报送数量不超过3个,推报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高校应至少包含1个创业实践类项目。每个参赛队伍,只能申报1个参赛项目。
进入全国复赛后,不得变更创业项目和团队成员。